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易地交流干部周转住房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19XY2395SZZJH)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项目适用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工程提交密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计 1个包,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拆分。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易地交流干部周转住房 | 套 | 1 | 2021年4月30日前交付,并自交付之日起240日内完成产权证的办理。 |
2 | 简要要求 | 符合国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质量标准。 |
2、详细内容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二、项目招标控制金额:人民币柒佰万圆整(¥7,000,000.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三项要求之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其它团体组织(提供团队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完全民事承担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符合以下三项要求之一:
房产所有人参与磋商的,具有所投房产自有房产权属证明、或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提供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具有房屋预售许可证(提供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非房产所有人参与磋商的,须具有所投房产权属证明(或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及房产所有人出具的《全权代理房产转让授权书》(提供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全权代理房产转让授权书》(以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为准)原件);
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房屋转让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之一
独立法人或团体组织参与磋商的:
① 磋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磋商响应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② 磋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内(磋商响应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③ 磋商响应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④ 磋商响应人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⑤ 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自然人参与磋商的:
① 磋商响应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② 磋商响应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③ 磋商响应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④ 磋商响应人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⑤ 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人未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等3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磋商响应人在《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收费、获取时间、地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为电子档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①前往“远东开评标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填写《投标参与人信息表》并缴纳收费(只接受现金支付)→②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2)邮件获取:①缴纳收费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②将标书款缴纳凭证截图、本项目名称、本项目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地址、联系人信息(姓名、座机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info@zgyd11.com)→③投标人按要求提供齐全有效的资料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
3、《竞争性磋商文件》收费:人民币500元/套,标书款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5、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远东开评标中心。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0755-83629806、83629802、83629832转101、102
7、注意事项
投标参与人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档的,需提前以准确和清晰的文字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电子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2月9日上午0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19年12月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亲自递交的且密封完好的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届时欢迎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出席开标仪式。
在保证正常秩序的前提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依规允许除响应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六、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http://www.zgyd11.com
七、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14层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55-25918352
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联系人:郜工、郑工、黄工
电 话:(《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3629816、8362982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21、103、107
传 真:0755-82077519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