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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招商推介及执业便利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QH2023043
  • 发布时间:2023-05-31
  • 点击次数:709

文件编码:0722-2023FE4114SZF-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委托就协助开展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招商推介及执业便利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H2023043”采用简易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QH2023043

招标项目名称

协助开展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招商推介及执业便利化服务项目

标的内容

中央近年陆续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意见”,以及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批准并落实港澳律师到大湾区内地九市进行执业试点等系列文件,确立了前海作为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法治先行示范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核心引擎的位置,希望前海以建设深港国际法务区为抓手,打造国际法律服务高地。

我局通过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招商引资及执业便利化服务,引进国际、港澳顶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才,打造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高端、高效、高质的全链条全生态深港国际法务区,促进合作区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扩大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咨询服务等服务业规模,提高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业竞争力,提升现代服务业综合实力。推动法务区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产业;以新兴技术为支撑,推动深港法律服务、中外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794,000.00(人民币柒拾玖万肆仟元整)

标书获得办法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可在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免费下载。

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名方式

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2023年66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现场递交或邮寄)至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管理局前海大厦T1栋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755-81105214

注:如需现场谈判,投标人需在评标半小时内到达评标现场。若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可进行视频会议谈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项目预算控制79.40万元以内,投标人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限价),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完成项目及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项目服务费包括项目调研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场地租赁、设计制作、宣传制作、活动举办的费用;投标人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投标人的办公、通讯、交通费用;项目材料统计、分析费用;项目成果文本印刷费用;投标人以各种方式将文件资料发送至采购人的费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称: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人: 闫女士

     话: 0755-8110521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人: 凌女士、伍先生

     话: 0755-82078919、82077364转110

     真: 0755-82077519、82078847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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